GDC 09 参赛规则
 

专业人士:

所有参赛作品均须是在 2007 年10 月 5 日至 2009 年 10 月 16 日之间创作的作品。参赛作品可由任何参与作品创作的公司或个人提交。所有获奖作品均将被收录到《GDC 09年鉴》中。

*注:不保证每个类别均有获奖作品产生。

学生:
目前在读的广告、视觉传达、图形设计、摄影、插图、新媒体、产品、建筑和空间专业的大学生、研究生和持续教育计划的学生均有参赛资格,欢迎踊跃提交任何类别的已出版和尚未出版的作品。
学生作品将单独评选,但评选标准及评判委员会与专业作品相同。所有获奖作品均将被收录到《GDC 09年鉴》中。

*注:参赛者可随自己意愿提交作品,数量不限,评审团成员所参与的任何作品将自动排除在竞赛之外。

条款与细则

1.GDC Awards 接纳参赛者之申请后,参赛者必须在不收取任何费用、专利费用或酬劳的条款下,同意并授权GDC,使用、拷贝、复制或出版,所有提交到GDC的任何尺寸的设计(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项目:绘图、工艺图、原图、摄影照片、图像、草稿、幻灯片、和印刷或数码资料);GDC将用于有关大奖的推广或展览活动、各媒体或媒介的宣传及印刷品上。

2.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(或团体)创作的作品,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,GDC组委会将
取消其参赛资格,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。所有因参赛者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一概与GDC组委会无关。GDC组委会拥有入选作品的展览、出版(含电子出版)及收藏的权利。

3. 在任何情况下GDC Awards 不需要就任何参赛作品的遗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。

4. GDC Awards 不会提供参赛作品的任何送递或归还服务。

5. GDC Awards 不会支付由此产生的任何运费、关税或税款。
 

 
SGDA